按照文章的第一作者署名單位,我們對《法學家》2015年第1—3期發(fā)表的38篇法學論文作者的單位分布進行如下統(tǒng)計:
(每家單位作者按發(fā)表文章時間先后順序)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6):黃忠順、李學軍、朱騰、竺效、孟濤、杜煥芳
清華大學法學院(2):趙小波、王洪亮
中國政法大學(2):趙宏、羅嬌
中央財經(jīng)大學法學院(2):于文豪、武騰
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2):李劍、林彥
西南政法大學(2):李雨峰、亓同惠
西北政法大學(2):葉名怡、陳璽
北京大學法學院(1):吉冠浩
吉林大學法學院(1):王志遠
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1):施鴻鵬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1):王鍇
中南大學法學院(1):許中緣
中南財經(jīng)政法大學(1):張紅
南京大學法學院(1):嚴仁群
中山大學法學院(1):莊勁
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1):夏揚
對外經(jīng)濟貿(mào)易大學法學院(1):馮輝
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1):周建華
江西財經(jīng)大學法學院(1):闞占文
安徽財經(jīng)大學法學院(1):縱博
首都師范大學政法學院(1):杜強強
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1):陳洪兵
井岡山大學(1):張曙光
最高人民法院(1):王林清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1):竇海陽
國家檢察官學院(1):沈海平
日本一橋大學(1):高橋滋
(以上數(shù)據(jù)由中國法學會法律信息部搜集整理,轉(zhuǎn)載務必說明出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