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看了一期《百家講壇》,看后突發(fā)以下奇想。
《百家講壇》欄目一貫堅持“讓專家、學者為百姓服務”的欄目宗旨,欄目在專家、學者和百姓之間架起一座橋梁--“一座讓專家通向老百姓的橋梁”,從而達到普及優(yōu)秀中國傳統(tǒng)文化的目的。它做到了“學者使傳媒更深刻”。
文學家、歷史學家等先后在此講壇上“你方唱罷我等臺”。用《百家講壇》不自謙的話說就是“百家講壇,壇壇好酒。”從中走出了幽默機智的易中天教授、才華橫溢的于丹女士等人,不管知識界、學者們怎樣質(zhì)疑《百家講壇》上的那些人和那些解讀,在我看來,客觀地講,《百家講壇》有總比沒有的好!栋偌抑v壇》帶來的“文化熱”是不容抹殺的。
可是,依我看,如今的《百家講壇》名不符實,叫“史家講壇”、“文學家講壇”或者“十家講壇”才對?你或許馬上會套用蔡明的一句著名臺詞問到:“為什么呢”?我要問你一句,法學家上過《百家講壇》嗎?為什么《百家講壇》沒有法學家的身影?為什么沒有法學家來講法學呢?
說的具體點,刑法學家離《百家講壇》有多遠?會不會將來有一天,法學家登上《百家講壇》,比如刑法學家登上《百家講壇》,給全國人民講一講刑法史,講講刑法的理念,比如講講:“死刑靠什么混到了今天?”等等。如果真有哪位刑法學家在《百家講壇》上向全國人民普了刑法,其大功不可沒也。一些刑法問題也很能吸引人。記得曲新久教授就曾在鳳凰衛(wèi)視的《世紀大講堂》講過刑罰人道主義,效果還是蠻好的嘛。當然,在這里,學理性不能很強的。
讓(刑)法學家上《百家講壇》,這樣的想法是“很傻很天真”還是“很好很深刻”呢?法學家是否該上《百家講壇》,贊同派和反對派的論點歸納起來如下:
反對派認為:其一。“法學家與《百家講壇》有多遠”,與人們每年都要問的“中國文學家(或科學家)離諾貝爾獎有多遠”是不可同日而語的。百家講壇雖然讓一些學者出了名,但也有使學術庸俗化的嫌疑。真正的大家是在公眾視野之外的,那些游走于鬧市、混跡于江湖的人,哪里還有心思真正地思考問題?大家稱他們“學術超女”或“學術超男”,乃是對這個時代最好的反諷。其二,法學并不適合娛樂化。相對于野史和紅樓諸類學科,法學并不適合作為一種茶余飯后的閑談諸類。法律的話題大多比較嚴肅,公眾不會感興趣,除非把它變成了拍案說法之類——這樣的節(jié)目其實已經(jīng)不少了。其三,法學家的表演能力一般。上課和演講最大的區(qū)別在于:一個是細水長流,而一個是火山爆發(fā)。為此需要大量激進語言,那么法學家明顯不適合“如此包裝”。
贊同派認為:其一,易中天教授就說:“人文學科的終極目標是為了人的幸福服務,所以,除了一部分在書齋里潛心治學的學者以外,也需要有一部分人將學術轉(zhuǎn)化為可以直接為社會現(xiàn)實服務的東西。因此必然會有一小部分的學者走出書齋,走出學院,走向社會,走向大眾,走向生活,走向媒體?鬃尤绻钤诮裉,他肯定會上電視,不然,像他那樣坐著牛車四處講學,太辛苦了。一個真正希望傳播自己思想、而且相信自己的思想和研究對社會有益的學者,是一定不會放過大眾傳媒這個平臺的!逼涠,無獨有偶,近年來,山東人民出版社推出了《法學家茶座》等“茶座”系列讀物!安枳遍L期位列各大人文社科書店銷量排行榜,學術出版物在普遍不景氣的情形下,出現(xiàn)了獨樹一幟的“茶座現(xiàn)象”。山東人民出版社金明善社長認為,央視的“百家講壇”確實起到了普及學術的作用;創(chuàng)辦系列《茶座》的著眼點也是如何把那些關乎社會民生的學術成果用普通大眾看得懂、用得上并樂于接受的語言風格推介給廣大讀者。
據(jù)說,這年頭,胡亂創(chuàng)新會被人要么視為“反革命”,要么被人視為“精神病”。我不想做“反革命”,也不想當精神病。讓(刑)法學家上《百家講壇》,這樣的說法是否現(xiàn)實?別說這樣的說法不現(xiàn)實,在“一切皆有可能”的年代,只有不踏實,沒有不現(xiàn)實。不過,以下問題仍然值得我們深思:
一、為什么有那么多法學家,包括刑法學家上了《今日說法》,卻至今無人上《百家講壇》?為什么那么多的刑法名家上過《今日說法》而至今已經(jīng)不感興趣甚至明確表示不再上《今日說法》?
二、 為什么《百家講壇》那么受歡迎,而諸如cctv12頻道的《大家說法》等欄目則都反響一般?所請主講的水準固然是個問題,但是否與大眾更歡迎純娛樂的節(jié)目相關?
三、更進一步,電視等傳媒應該在文化傳播中扮演怎樣的角色?而法律,包括刑法,又如何在專業(yè)性和適度的娛樂性之間平衡?
仔細想一想,可能有以下幾個原因吧。
一、中國沒有法律文化傳統(tǒng)。我們大伙都愛聽明君賢臣的逸聞趣事,我們有厚重的厚黑類歷史“精粹”,中國歷史的確博大精深,不過,就是沒有法律文化傳統(tǒng)。
二、法律實踐的落后,沒有受眾基礎。法律現(xiàn)實如何?人民群眾法律意識怎樣?中國是個人情社會,人的社會,你沒人不行。民眾信訪卻不信法,民眾認為,打官司就是打關系。一切法律都不過是紙老虎。
三、大多數(shù)法學家沒能力講,曾有人在閑讀林達近距離看美國系列《歷史深處的憂慮》、《總統(tǒng)是靠不住的》、《我也有一個夢想》、《如彗星劃過夜空》后,感觸良多:一是收獲,好多我們法學教科書上沒有的、說不清楚的,卻被林達生動而不失精確地講述;二是慚愧,林達先生是非法學專業(yè),也非法律精英,卻能如此深入淺出的“布道”法律文化知識。為什么深奧的憲政原理可以講述得如此津津有味、引人入神,為什么哲學、歷史此類晦澀艱深的學科也可以讓“下里巴人”流連忘返,而我們的法學專家、教授呢?我想,這恐怕是能力問題吧。
我想,我們中國并不缺少學貫中西、博古通今、熟諳法律思想和法律文化的法學家,《百家講壇》應該給他們一個機會。法學家缺席《百家講壇》。有人就認為,法學家地位相對于政治學家、文學家、史學家地位的低下,正是我國法治現(xiàn)狀的一個反映。依我看,這個看法有點牽強附會了,二者沒有必然聯(lián)系;蛟S你會問,CCTV中那個《法律講壇》、《今日說法》這些用案例來解讀法律的節(jié)目也有鮮活的教育作用,干嘛非得讓法學家上《百家講壇》呢?我要說的是,這些欄目是辦的不錯,但我們更需要思想性、文化性強的法律思想文化的普及和宣傳。 比如死刑存廢問題,民眾會非常感興趣的,死刑專家就有必要引導民眾的死刑觀念,讓民眾知曉 :死刑在思想層面上,不是一個是非真?zhèn)蔚恼J識問題,而是一個信仰問題;死刑在刑罰價值層面上,其所謂的威懾功能和報應價值是虛擬的,死刑存在的根基不在于支持死刑論者提出的那些通常見解,死刑廢除的根基也不在于廢除死刑論者提出的通常理由,死刑的保存與廢除的根基,其實都是同一個東西:死刑的虛擬價值。即死刑現(xiàn)實的預防犯罪、實現(xiàn)公正的價值缺位所成就的民眾、國家相信其有價值它就有價值的這種觀念上的信仰價值。所謂的“死刑的虛擬價值”之“虛擬”是從其產(chǎn)生的基礎而言的,若從信仰本身而言,它是實存的,它已經(jīng)在人類歷史上存在了幾千年,并且還會具有強大的生命力并深刻地影響著現(xiàn)代、將來的死刑制度,實際上,即使是已經(jīng)廢除了死刑的國家,死刑的這個虛擬價值也仍然沒有死去。(參見齊文遠、周詳著《刑法、刑事責任、刑事政策研究——哲學、社會學、法律文化的視角》之《死刑的虛擬價值與死刑問題的基本立場——死刑問題的哲學思考》,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依我看,死刑存廢之爭不過是拿邏輯來論證信仰,這無異于鉆冰取火,南轅北轍,注定行不通嘛。因為信仰是不可以討論的。
我們的確很需要一些能夠打禪般坐冷板凳、耐得住寂寞的“書齋里的法學家”,我們應該向這樣的法學家致敬。不過,似乎我們也需要幾個“講壇上的法學家”,做為“公共知識分子”為受眾普普法律。這二者并不沖突!斗▽W家茶座》可以變閱讀為悅讀,那么又何必阻止法學家上《百家講壇》呢?法學家上百家講壇,這個真沒有,不過,這個可以有。
(感謝作者惠寄文稿)
